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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婚前购买一套住房,是我的名义纯公积金贷款,我有补充公积金,贷款了39万,房产证上写我和未婚夫...
2018.12.06 19:32:50· 689409939 浏览17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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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规定: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标准为人均33.9平方米)。由于公积金网站非认定机构,所以您的情况应先至房管部门调取名下房屋信息,之后再至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认定,由各受理网点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认定是否为首套住房还是二套改善型住房。若认定为首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若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为4.0%,五年以上为4.5%,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2018.12.07 19:52:42 · 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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