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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您希望将外省市缴存的公积金转入本市公积金帐户中的话,需要先联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对方同意您转移且本市已经有单位为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前提下,您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开具缴存证明。当您提供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要的所有材料以后,他们会将您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电汇的形式转入您现在的缴存单位,再由单位以补缴形式缴入您的个人账户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2、您在本市没有其他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的情况的,可以在房地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在账户余额不大于购房款情况下可以全额提取。所需资料: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3、如果您有一次购房行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