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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公积金在上海缴纳,近期在成都购买一套二手房,采用老婆成都本地公积金进行贷款,房屋为双方共同所...
2024.05.31 10:21:10· 老侃的弟子 浏览21次
1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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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具体操作可详见链接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2、若再次购房时符合提取条件的,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
2024.05.31 23:51:17 · 卞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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